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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服用地


名称 座落 面积 四至(东至) 四至(南至) 四至(西至) 四至(北至) 使用方式
商服用地 瓦山四组 0.2 东至强盛选厂 南至暗冲水沟 西至小港河 北至双港村陈家组 自用

瓦山四组商服用地总面积为0.2亩,东至强盛选厂,南至暗冲水沟,西至小港河,北至双港村陈家组,商服用地,即商业、金融业、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。商服用地不同于民用地,可以出售。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、服务业的土地。包括批发零售用地、住宿餐饮用地、商务金融用地、其他商服用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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